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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尿素继续征收临时性出口关税的通知

【时 效 性】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海关总署:

    为保证今年农业生产用肥,经国务院批准,2005年4月1日至6月30日继续对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的尿素(HS31021000)征收出口关税,税率按每吨260元从量计征。

    特此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二ΟΟ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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