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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打私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地区镇村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时 效 性】 粤府办〔2005〕7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1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打私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地区镇村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反走私综合治理关键在基层,镇村尤其是重点地区镇村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在全省反走私工作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加强重点地区镇村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反走私工作方针和部署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反走私工作责任制,按照 重点突出、分类指导、坚持不懈的原则,切实抓好重点地区镇村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努力巩固我省反走私工作成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五年八月三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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