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 效 性】 | 【颁布日期】 |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15 |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广东 |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 【关 键 字】 | |||
各缴费单位:
为做好我局2013年度年终结算工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我局将在12月25日-31日停止全市社保费扣缴业务。为了避免影响各单位的缴费工作和员工的社保待遇享受,请各缴费单位在12月15日前申报并缴纳12月份的社保费。如有疑问,请及时致电相关主管税务分局管理员或纳税服务热线12366-2,或自行前往各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缴费手续。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