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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6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失效]

【时 效 性】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9
【法规层次】 109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适用地区: 全国 

发文时间: 1996年02月09日 

发文字号: 财税字【1996】第012号 

法规正文:

    鉴于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发育还不成熟和股市的实际状况,对税收政策的调整变化比较敏感,因此,经报国务院同意,1996年对股票转让所得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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