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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二○○○年度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名单的通知

【时 效 性】 桂国税发[2000]12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广西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地区、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更好地支持出口企业出口创汇,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现将我区2000年度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名单下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8]95号)精神,将有关优惠、惩罚措施严格执行到位。

    一、对2000年度新获进出口经营权的出口企业,暂按C类企业进行管理,以后年度再根据其出口实绩和出口退税等有关情况进行调整。

    二、对应申请分类管理而未申请的出口企业,一律按照D类企业进行管理,并将有关名单上报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备案。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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