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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公告2009年第30号

【时 效 性】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海关法规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详见附件),经中国与新加坡双方谈判达成一致,现予发布,自20096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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