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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决定的通知

【时 效 性】 深地税发[2008]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局: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一月三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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