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穗经贸函〔2014〕375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1100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广东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区经贸部门、财政部门,市属有关企业集团: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省级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通知》(粤经信生产函〔2014〕545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学习和领会通知的精神,严格按照通知关于申报的专题、方向和条件要求,积极高效地做好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每个区限报1个项目。
二、各区请于4月28日(星期一)前将整套资料(包括区联合上报文、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一式5份(含电子文件)报送至市经贸委(产业物流处),逾期不予受理。
(市经贸委产业物流处联系人:李干洋,电话:83123982;市财政局工贸发展处联系人:陈远,电话:38923312)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