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甘政发[2006]34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9100 | |
【法规层次】 | 106 | 【文 号】 | 甘肃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新改建的国道312线临夏至合作、安西至敦煌高等级公路符合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要求,所设收费站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同意临夏至合作全线设双城(K20+500)、康尕昂(K72+300)两个车辆通行费收费站;安西至敦煌全线设安西(K25+400)、敦煌(K110+250)两个车辆通行费收费站。具体收费标准和收费年限由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审核批准后执行。
二○○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