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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研究1至9月份全区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会议纪要的通知

【时 效 性】 内地税字[2001]24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工商法规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内蒙古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研究1至 9月份全区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会议纪要的通知》(内政办字[2001]276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按照自治区政府的安排努力完成今年的社保费收入任务

    今年社保费收入任务完成的好不好,关系到我区“两个确保”能否实现的大事,关系到自治区的改革、发展、稳定,各地要在年底税收入库紧张的情况下,解决好税费征收的矛盾,安排好社保费的征收人库工作保证完成今年的收入任务。

    二、明年的收入预测工作

    明年社保费的收入任务,各地要根据周维德副主席“早安排”的指示,协同其它部门自下而上地做好收入预测工作,使我们明年的计划任务建立在确实、可靠的基础上。

    三、做好收入统计工作

    各地要做好收入统计工:作,不仅要把各费分清,还要把每种费的收入是当期收入还是清欠收入区分开来,杜绝混库现象。年终要把社保部门征收的和财政代扣的养老保险费都纳入全年统计范围。

    四、解决其它部门征收社保费问题

    据了解,目前个别地区仍存在社保经办机构征费情况,这一问题的存在导致这些地区地税部门对社保费收入全貌掌握不清,收入调控乏力,直接影响了收入任务的完成。这是与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格格不入的,也是一种不讲政治、不讲纪律的表现,各地地税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问题,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请政府分管领导出面协调。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二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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