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湘国税局函第141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08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湖南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自国家税务总局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在我省大中型企业中使用后,各地在加强企业所得税征管,保证企业所得税及时均衡入库方面做了许多工作,特别是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好的经验。但各地也反映"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比较繁琐复杂,不适合纳税人用于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为便于征管和方便纳税人,省局特制定"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表"(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该表己录入湖南国税征管软件4.30版。从2002年开始,所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均应使用该表。该表由各地自行印制。使用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附件:"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表及填报说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