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税务局转发《关于税制改革后对某些企业实行〈先征后退〉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及《一般消费税和一般增值税退付申报...
【时 效 性】 |
市税发[1994]186号 |
【颁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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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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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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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层次】 |
123 |
【文 号】 |
陕西 |
【首选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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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选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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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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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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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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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94)财预字55号《关于税制改革后对某些企业实行〈先征后退〉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和(94)财商字278号《印发一般消费税和一般增值税退付申报及审批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一并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