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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沪地税所二[2006] 1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9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上海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具体实施办法市局将另行下发。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六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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