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和加强涉外企业汇总(合并)申报缴纳所得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苏国税发[2007]4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和加强涉外企业汇总(合并)申报缴纳所得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2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涉外企业2006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认真执行。

    (附件对下只发电子文)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