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云商发[2012]93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文 号】 | 云南 |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州(市)商务局,各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
近期,中石化昆明石油分公司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了“灭油鼠、端黑窝”打击偷盗成品油的专项整治行动,公司为此制订了以加强损耗管理为主的一系列管理措施,随着管理措施的实施,公司与下属油罐车司机在运输价格、油站验收方式和运输时间核定等方面意见不完全统一,经多次协商也未达成一致。10月26日,与中石化昆明公司签约的昆明市154辆运油车辆集体停运,导致昆明市范围内中石化130座加油站出现汽(柴)油脱销现象。28日,在商务、公安等部门的配合支持下,中石化公司与停运的油罐车业主达成意见,于28日下午13:30起,陆续恢复运输。由于昆明市政府、省商务厅高度重视,措施得力,事件未对昆明市成品油保供造成大的影响。为防止此类事件的扩散,确保全省成品油市场供应稳定,请各州市商务局,各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全力保障成品油供应稳定。目前正值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之际,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市场供应是我们第一位的责任,各州市商务局和各经营企业领导务必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重视成品油供应工作,加大工作力度,防止此类问题的出现,全力保障全省成品油市场供应稳定,为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稳定和谐环境。
二、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各州市商务局和各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要继续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密切关注市场各方面动态。各经营企业要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加强合作,相互支持,共同保障成品油供应稳定。各州市商务局要加强与经营企业的沟通联系,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采取措施化解和解决,保持信息通畅,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三、加强市场市场监管,严打市场违法行为。各州市商务局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加强与工商、物价、质检和公安等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对各加油站点的巡查、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保障辖区内成品油市场供应平稳和供应安全。
四、各州(市)商务局,各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在工作中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商务厅(商贸服务管理处)。
云南省商务厅
2012年10月29日
联系人:云南省商务厅商贸服务管理处 孙英
电 话:0871-3135027 传 真:0871-314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