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 效 性】 | 【颁布日期】 |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9100 | |
| 【法规层次】 | 117 | 【文 号】 | 福建 |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 【关 键 字】 | |||
福州市文物管理局:
你局《关于核定市博物馆“碗礁出水文物展”门票的函》(榕文物字[2005]118号)悉。平潭县屿头碗礁海域发现的清康熙年间烧制的景德镇民窑青花瓷器15000余件,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为合理开发利用文物资源,并有效地保护文物资源,经研究,核定“碗礁出水文物展”临时门票价格每张30元,执行时间自2006年1月18日至2006年7月18日止。
你局应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对未成年人、离休人员、现役军人、高龄老人、残疾人等应按有关规定实行优惠政策。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