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9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国税函[1998]83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9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略)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