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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08年出口退税率文库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京国税函[2008]11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1 【文  号】 北京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08年出口退税率文库的通知》(国税函[2008]15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执行:

    一、我市2008年度审核系统中的商品代码库(版本号20080201A)已由市局于2008年2月15日统一调整完毕并使用。

    二、请各局将出口退税率文库下载方法通知所辖的退税企业。

    可登录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http://www.taxrefund.com.cn)下载。

    对于上网下载有困难的企业,各局应采取拷贝软盘等方法下发企业。

    三、各局在使用出口退税率文库时,若有修订建议,则应以文字形式向市局说明情况,以便市局及时上报总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2008年2月20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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