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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5年荣获驰著名商标企业的通报

【时 效 性】 杭政办函[2006]11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浙江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促进我市品牌战略的实施,激发企业商标品牌创建意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品牌创建氛围,市政府决定,对2005年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的杭州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炭凳称芳?团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被新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的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等43家企业和延续确认为浙江省著名商标的杭州卷烟厂等35家企业,以及新认定为杭州市著名商标的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63家企业和延续确认为杭州市著名商标的浙江万马集团有限公司等40家企业予以通报表彰。有关奖励按《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的若干意见》(杭政(2004)7号)的规定执行。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加强商标品牌管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商标品牌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全市广大企业要以受表彰的驰、著名商标企业为榜样,增强品牌意识,制定和实施企业商标品牌发展战略,加强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重视社会责任,积极创建驰、著名商标,为打造品牌大市,建设经济强市作出新的贡献。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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