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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第六届全国残运会期间免收车辆通行费用的通知

【时 效 性】 苏政办发〔2003〕8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6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省交通厅、江苏交通控股公司、江苏交通产业集团:

第六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将于2003916日至924日在我省举行,分南京、扬州、常州3个赛区。这是我国迄今举办的规模最大,参与面最广,参赛人数最多的残疾人体育盛会。届时,国家和有关部门领导,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代表团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观摩团成员及中外记者六千多人将出席和参加此次盛会。

这是第一次由我省政府承办的残运会。为贯彻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举全省之力,献无私爱心,办圆满盛会,展文明风采”办赛指导思想,更好地体现全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残运会期间,对往返南京禄口机场、扬州、常州的迎送车辆,请凭残运会组委会所发车辆通行证免收车辆通行费。

二○○三年八月十六日

文件下载:苏政办发〔2003〕8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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