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废止《拉萨市地方性法规制定程序的规定》的决定

【时 效 性】 西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0]1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西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废止《拉萨市地方性法规制定程序的规定》的决定,已由西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0年11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0年11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西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废止《拉萨市地方性法规制定程序的规定》,由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废止。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