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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程多站”旅游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旅办发〔2009〕8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

  为落实中央政府支持港澳的相关政策,使港澳能更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影响,经研究,现就《CEPA补充协议六》中“一程多站”旅游产品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经营赴台旅游的组团社可组织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旅游签注(签注字头为L)的游客以过境方式在香港或者澳门停留,以便利内地及香港、澳门旅游业界推出“一程多站”式旅游产品。

  特此通知。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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