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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1年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特定地区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认

【时 效 性】 财税[2002]3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海关总署: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关于在我国海洋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在我国陆上特定地区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税[2001]18 6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对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度组织的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进口符合财税字[2001]186号文件《陆上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免税物资清单》规定的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01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附件一: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度特定地区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表(略)

    附件二:2001年度对外合作区块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表(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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