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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外磕脚领海基点保护范围的批复

【时 效 性】 苏政复〔2014〕1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行政法规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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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省海洋与渔业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复〈外磕脚领海基点保护范围选划报告〉的请示》(苏海域〔2014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和国家海洋局《领海基点保护范围选划与保护办法》等相关规定,原则同意你局组织编制的《外磕脚领海基点保护范围选划报告》,由你局予以公布。

二、外磕脚领海基点是我省海域最东端的领海基点,要按照“特殊用途、特别保护”的要求,设置保护范围标志,落实特殊保护措施,保持领海基点的稳定。

三、划定并保护领海基点,对于提高海洋管理水平、维护海洋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你局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和沿海市、县人民政府,共同做好领海基点保护工作,为维护国家领海主权奠定坚实基础。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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