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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 效 性】 桂财法〔2014〕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9 【实施日期】 101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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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全区财政系统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推进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加快法治财政建设步伐 

  深入学习领会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研究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创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法治财政的新思路新对策。 

  二、加强重点领域财政立法,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供制度支撑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和要求,加强与立法机构的协调和沟通,认真完成2014年财政立法调研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调研工作。完善和落实征求意见、采纳反馈、调研论证、立法评审、专家咨询、立法听证、立法后评估等制度,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93号),制定财政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制度支撑。各级财政部门应严格遵守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决策程序。  

  四、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修订完善自治区财政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坚持将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不断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水平。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正式印发后的规范性文件应及时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杜绝漏报、迟报、瞒报现象。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废除不合理规定,创造公平公正的财政政策环境。 

  五、加强财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继续抓好财政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重点对财政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的总体实施情况,包括执法的主体及其执法人员资格是否合法、执法程序是否规范、透明、执法方式是否合法、文明以及财政行政执法案卷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纠正。 

  六、扎实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本单位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各项要求,提高行政复议办理质量和效率。上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下级财政部门化解行政争议工作的指导力度,增强财政部门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七、强化依法行政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本单位的依法行政培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重点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积极组织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提高广大财政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行政事务的能力 

  八、切实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力度 

  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对本单位干部职工以及社会公众深入开展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财政的良好社会氛围。 

  九、落实组织领导,切实加强法治财政建设  

  各级财政部门的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领导小组要切实承担起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组织领导责任,认真部署本单位的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和舆论宣传,形成强有力的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领导体制和机制。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20143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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