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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普通发票销售价格的通知

【时 效 性】 京地税票〔2003〕14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北京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经北京市财政局、物价局核准,我市自2003年3月1日起调整部分普通发票销售价格。为做好发票销售工作,请各局将调整后的发票价格在各发售窗口进行公示,确保日常发票销售工作正常开展。

    附件:发票价格表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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