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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部师范教育司更名及有关职能调整的通知

【时 效 性】 教人厅[2012]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11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工作,经中央编办批准,我部师范教育司更名为教师工作司,将人事司、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有关教师工作职责划转到教师工作司。教师工作司职责是: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拟订教师教育和教师管理政策法规;拟订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并指导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宏观指导教师教育和教师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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