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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内国税所函[2002]3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22 【文  号】 内蒙古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包头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644号)转发给你局,请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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