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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21号 对商务部、海关总署2003年第64号公告、第70号公告、第71号公告、第72号公...

【时 效 性】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现对商务部、海关总署2003年第64号公告、第70号公告、第71号公告、第72号公告所附目录中部分商品名称和编码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目录自200471日起施行。

企业凭已签发的有效许可证件到原发证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1.64号公告目录调整表

   2.70号公告目录调整表

   3.71号公告目录调整表

   4.72号公告目录调整表

二○○四年六月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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