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航空集团公司重组过程中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5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二○○三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