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政复〔2014〕10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5 | 【实施日期】 | 行政法规 |
【法规层次】 | 118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变更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办学体制的请示》(苏府呈〔2013〕5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办学体制由民办变更为公办,学校仍为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隶属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管理。
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加强指导管理,妥善处理办学资产,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确保平稳过渡,推动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江苏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