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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同意变更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办学体制的批复

【时 效 性】 苏政复〔2014〕1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行政法规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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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变更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办学体制的请示》(苏府呈〔20135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苏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办学体制由民办变更为公办,学校仍为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隶属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管理。

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加强指导管理,妥善处理办学资产,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确保平稳过渡,推动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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