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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

【时 效 性】 豫国税发[2007]17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河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第二议定书〉生效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5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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