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厅水字〔2014〕51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75 | 【实施日期】 | 106100 |
【法规层次】 | 106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上海市、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部属有关单位,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后基建营房部: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厅水字〔2013〕18号),经测试、专家审查、公示和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审定,路国庆等5380人(名单附后)通过考核认定,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现予以公布。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章)
抄送:部职业资格中心,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站。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4年3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