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京政办发[2006]27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9100 | |
【法规层次】 | 123 | 【文 号】 | 北京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按照市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6]1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通知》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本市“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本市“五一”黄金周期间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假期。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