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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洋工程结构物增值税实行退税的通知

【时 效 性】 粤财法[2003]3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0
【法规层次】 112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洋工程结构物增值税实行退税的通知》(财税[2003]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洋工程结构物增值税实行退税的通知(略)

    广东省财政厅
二00三年六月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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