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政复〔2004〕113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5 | 【实施日期】 | 101103 |
【法规层次】 | 118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省劳动保障厅:
你厅《关于请授予孙晓阳等100名江苏省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技师荣誉称号的请示》(苏劳社〔2004〕55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授予孙晓阳等52人“江苏省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荣誉称号;授予茅国俊等48人“江苏省有突出贡献技师”荣誉称号。
二、对有突出贡献的高级技师、技师的奖励,请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 获得“江苏省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荣誉称号的人员名单
2. 获得“江苏省有突出贡献技师”荣誉称号的人员名单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复〔2004〕11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