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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京国税发[2009]12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1 【文  号】 北京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9]8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9年6月16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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