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财会[2010]63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5 | 【实施日期】 | 101103 |
【法规层次】 | 115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
现将2010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60分;会计基础:60分;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珠算五级:合格。同时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合格的普通类考生,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合格的免试类考生,方可取得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
二、合格人数
经核准,xx市的全科合格人数为xx人。
三、请各市及时向考生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并认真做好成绩公布和登记建档等后续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