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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0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时 效 性】 苏财会[2010]6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15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

现将2010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60分;会计基础:60分;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珠算五级:合格。同时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合格的普通类考生,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合格的免试类考生,方可取得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

二、合格人数

经核准,xx市的全科合格人数为xx人。

三、请各市及时向考生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并认真做好成绩公布和登记建档等后续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

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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