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教体艺厅函[2014]7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11 | 【实施日期】 | 106100 |
【法规层次】 | 115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2014年工作要点》,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全面提高学生军事训练质量的通知》要求,增强高校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的国防素养、国防观念和海洋海权意识,提高履行国防教育职责的能力,确保党中央提出的加强新形势下学校国防教育暨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教育部决定继续举办2014年度高校领导干部学校国防教育暨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专题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为指导,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政策法规和通知要求,学习相关军事理论和前沿知识,了解国际战略形势、国家安全环境、海洋权益维护、军种武器装备现状及有关热点问题,解读《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全面提高学生军事训练质量的通知》,研究探讨加强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组织领导及对策措施。通过研修,进一步提高高校领导干部国防观念、增强领导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能力,推进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创新发展。
二、研修形式
培训采取专题报告、交流研讨、现地考察等多种形式组织实施。
三、考核与结业
研修列入《2014年教育部干部培训班次计划》和《2014年全军调学计划》,研修期间,学员应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认真参与全部教学活动,完成预定研修任务并提交一份创新工作案例。考核合格者,由承训军事院校颁发修业证书。
四、研修费用
培训费由教育部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列支。交通费由学员单位自理。
五、推荐程序和要求
2014年度高校领导干部学校国防教育暨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专题研修班由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协办,联系人:吴键,电话:010-62003389,13701161978,传真:62003389,电子邮件:ttzz121@163.com。教育部国防教育办公室联系人:赵长涛,联系电话:010-66096474。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要求推荐参加研修人选并填写学员推荐表和名额汇总表(见附件),务必于3 月17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分别报国防大学和空军指挥学院(见附件)。已参加第一期和第二期研修的高校领导干部不再参加本年度的研修。
附件:1.
2.
3.
教育部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