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交公路发[2006]439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1100 | |
【法规层次】 | 106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现将2006年度公路工程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请根据《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管理导则》(交公路发[2001] 620号)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具体项目见附件)。
根据财政部《交通建设发展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财建[2003]362号)的有关规定,项目经费将陆续拨付(具体数额见附件),请各单位严格按规定使用。
2006年度新列项目的各承担单位,请于2006年9月底前将编制大纲,9月中旬前将开户银行、户名、帐号、项目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函告部公路司工程技术处。联系人:逯宇,电话及传真:010-65292718.
附件:2006年度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