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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并、变更、注销税务师事务所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

【时 效 性】 云国税函[2004]66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云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并、变更、注销税务师事务所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4]85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并、变更、注销税务师事务所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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