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省局与国家税务总局之间视频会议系统开通运行

【时 效 性】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安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该系统是“金税二期”工程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通过该系统可召开视频会议,实现视频和话音双向传输,达到多方“面对面”交流讨论的效果。省局高度重视该系统建设,派员参加总局视频会议培训,9月份在总局的统一指导下,系统集成公司对省局机关视频会议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为了保障视频会议影话传输效果,将省局与总局间的广域网线路速率由64Kbps升级到10Mbps,并于11月14日和15日,与总局主会场多次双向联合调试,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有关领导在总局主会场,通过视频会议系统与全国各省、计划单列市国、地税分会场的信息中心主任进行交流,视频和话音双向传输迅速,音像清晰,效果良好。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