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琼地税所字[1998]186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08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海南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洋浦地方税务局,省地税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石油石化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要加强同当地国税部门联系,相互协作,认真作好上划的石油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交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