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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沪财企[2006]2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22 【文  号】 上海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七分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7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精神贯彻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二OO六年四月三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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