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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营业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时 效 性】 梅地税发[2006]19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2
【法规层次】 110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地税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营业税有关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06]8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六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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