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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湖北省市州政府省政府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指标表》的通知

【时 效 性】 襄政办发[2002]13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湖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湖北省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省政府第214号令)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湖北省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的通知》(鄂政发[2001]35号文件),省政府法制办下发了《湖北省市州政府省政府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指标表》,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参照执行。2002年,是省政府评议考核工作正式实施的第一年。根据省政府的安排,市政府已将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与市政府2002年度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一并进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也要对照《湖北省市州政府省政府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指标表》,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对本地、本部门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自查自评和组织考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市政府法制办。

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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