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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辽宁省财政局 辽宁省国税局 辽宁省地税局关于...

【时 效 性】 辽财预[2006]25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辽宁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国资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6]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全省失业调控工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制定了《加强失业调控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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