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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等十一部委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京国税发[2009]10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北京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等十一部委《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5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各局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2009年5月19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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