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政复〔2007〕27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5 | 【实施日期】 | 101103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镇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嘉新京阳水泥有限公司码头3号泊位对外开放的请示》(镇府发〔2006〕113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嘉新京阳水泥有限公司码头3号泊位对外国籍船舶开放。
二、请你市督促码头有关经营管理单位认真落实省级验收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码头监管设施和条件。
三、码头对外开放后,要加强职工有关法律、法规、涉外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促进对外开放各项工作实现正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7〕27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