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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解释

【时 效 性】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8100
【法规层次】 117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关于走私、盗窃、损毁、倒卖或者非法转让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行为适用刑法有关规定的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 
  现予公告。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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